为减少农户种养业灾害损失,提高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保障种养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丘北县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集中连片、协同推进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丘北县统一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和保障机制,确保灾后迅速恢复农业生产,切实保护农业经营者合法权益,实现“生态得保护、农民得实惠、保险得发展”目标,促进农业持续经营和健康发展。对符合县内县农业部门种植规范标准和生产管理要求的水稻、玉米、油菜、小麦等种植业,对能繁母猪、育肥猪等养殖业进行承保。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丘北支公司作为主承保及主服务人,所需保费资金由中央财政补贴40%、省级财政补贴25%,县级财政补贴25%和农户自担保费组成。2019年,共计划对29万亩种植业进行承保,完成能繁母猪投保2.8万头、育肥猪投保3.2万头。